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宋方敏 原总参政治部副主任、少将,现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时间:2021-12-06 15:33:57 来源: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 作者: 点击数:12553

在改革实践中坚守和创新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理论

宋方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学习会上指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立足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实践,揭示新特点新规律,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这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也是深远的战略考虑。 

理论在继承中发展,真理靠实践验明。经验与教训,政策与问题,提示着理论坚守与创新的方向。回顾90年代前期,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全军统编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材是我主编的,主要是攻关解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与现代市场经济一般机理的有机结合问题,得到过刘国光等老师的指导。没想到,当年这套完全可以讲通的理论后来早被人抛弃,只讲西方现代经济流派,根本不讲马克思。现在回头看,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个主题是成立的,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重要探索,实践证明不能被否定。改革开放中出现种种不如人意的问题,不能说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势不两立,公有制与市场机制不可兼容,相反,正反两方面的教训说明,背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基,脱离中国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实际,照搬照抄西方那一套服务于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说,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走错路、走邪路,遭受经济规律的惩罚。

国有企业,在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中看起来只是个微观经济问题,但从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来看,因为它涉及的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会不会动摇的问题,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和支柱依靠谁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由谁主导的问题,也是国家经济基础乃至上层建筑的性质会不会根本改变的问题,这绝非仅仅是早先所说的一个打造微观市场主体问题,而是一个事关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宏观全局的根本性问题,甚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性、先决性理论问题,可以说,没有国有企业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初我们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时,绝没有想到,改革改得集体经济几乎在全国农村和城镇大范围的名存实亡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被改得就剩下国有企业独撑危局了;也没有想到国企改革改得被人说“国企存在就是问题”,面临国企被灭种、被全面私有化的危险。所以,国有经济理论可以说是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核心理论,这个理论讲不清、解决不好,中国经济就完了。这也是习总在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中对国企改革特别重视、特别慎重的原因。

一、习总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理论的新贡献

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习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总结吸取国企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正本清源,继承创新,对挽救和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不仅提供了正确的工作指导,也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

(一)从“支柱”高度定位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确立和坚持“三做、四力”的国企改革目标。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的或主要的形式。马恩认为,社会主义不仅要解决生产资料既归社会即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国家所有的问题,同时又要解决劳动人民实际占有,即劳动者与公有生产资料的结合问题。倘若没有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就是空的,社会主义就不存在。后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虽然国有企业不是公有制经济的唯一形式,但始终是主要形式。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长期居于“老大”的地位作用发生了变化,数量上已不占“主体”,只剩宪法中的“主导”二字。改革初期邓小平说我们的社会主义不合格,主要是生产力水平不合格的状况,现在实际已转变为主要是生产关系不合格。生产力发展很快,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但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主体不主,私资外资经济占大头,现存集体经济极为薄弱,国有经济在全国总资产中所占比重降至比不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低的程度。一些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领域,实际已被外资私资控制。这种所有制结构现状,与我国宪法规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求不相符合,与现阶段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生产力社会化发展要求也不相适应。要扭转所有制结构危机,只能靠国有经济,否则等于宣布改革失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变成中国特色资本主义,这也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处心积虑要灭杀中国国企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习总明确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特别是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指出:我国国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这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第一次从国民经济发展、共产党执政和社会主义政权的经济基础相统一的高度,全面准确地定位中国国企的支柱作用。从“主导”到“支柱”,定义上不仅有质的内涵,而且有量的要求;定域上不仅指经济领域,而且上升到政治领域,这是对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和完善,与一些人竭力鼓吹照搬西方国企的“辅助性原则”划清了界限。习总还在有关批示中,用“命门”一词比喻国企对于党和国家的重要性。“命门”者,生命之根本也。国企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命根所在,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所系。改革必须确保强我命门,而不是灭我命门,或衰我命门,这是国企改革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去年吉林考察时,习总进一步明确提出“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三做、四力”的国企改革总目标确立,是国企支柱性地位作用的必然逻辑,在中央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中得到了体现。为什么有人气急败坏,咒骂这是“反改革”,就是因为习总“一语定乾坤”,从大方向、大根基上将中国国企立于不可撼动的国鼎之位。

(二)从“问题”导向探索国有企业与市场机制的结合方式,确立和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国企改革标准。

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中,国企面临的最大课题,就是如何适应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运行,改革优化自身的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机制,将自己打造成为能够自主经营、自主竞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国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国企不能成为市场主体,就不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以来,我们作过一系列尝试,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负责制、内部经营承包制,到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等,有一定的成效,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一阵阵刮风,借改制的名义侵吞国有资产,掀起大卖国企的私有化浪潮,习总批“国企改制,肥了多少人!”如果国企改革就是产权私有化,那就不是改革,而是毁灭。“混合所有制”又可能被当作新一轮卖国企的借口,再次刮风,搞为混而混,推动全盘私有化。其实,混合制不是什么新东西,建国后就搞过公私合营,股份制也就是混合制。所以,解决国企与市场机制对接的实现方式,不能千篇一律搞一混了之,更不能走私有化道路搞一卖了之。

习总在这方面的重要贡献,就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改革就是为解决问题,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而改革。国企不是没有问题,但“国企存在的问题”与“国企存在就是问题”完全是两码事!不是国企只要存在就不合理,私企外企天然合理,要为私企外企的发展扫除国企障碍;不是什么国资多了、地盘大了,要给私资外资让权让利;也不是拿国资当“癌细胞”,靠私资外资救国企,把“混合”当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把国资稀释掉、消化掉。国企改革,应当解决为国企实现“三做、四力”目标排除发展障碍、开辟更好前景的问题,不能“种他人的田,荒自己的地”,这才是问题的实质。正是基于“问题”导向,习总提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个有利于”就是指导国企深化改革、打造适应市场的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机制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检验国企改革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准,必须用“三个有利于”标准来倒逼改革方案设计和操作过程,防止离经叛道。

正因为坚持问题导向,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切合实际、扶正纠偏的国企改革政策指导。一是坚持国企在公益类和商业类领域都要发展,否定了把国企看作“与民争利”,要让国企退出完全竞争领域,向私资外资卖权让利的主张;二是把构建国资监管机制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重点,否定了把混合所有制当作改革主要任务的片面倾向;三是强调“混改”从实际出发,“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否定了为混而混,一刀切、一股风,搞“混改”大跃进的错误做法;四是既鼓励非国有资本“混进来”,又鼓励国有资本“混出去”,否定了只要求国企向私资、外资敞开大门,用“单向混国资”使“交叉持股”沦为空话的偏向;五是在产权多元化中,明确国企根据不同功能定位把握不同力度的控股要求,否定了“只混不控”“不设底线”的私有化危险倾向;等等。这些都是国企理论的重要完善。

(三)从“底线”思维设计国有企业制度,确立和坚持“制度自信”的国企改革原则。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讲了20年的话题。改革中一个普遍教训,就是照搬西方公司制一套,不讲中国特色,不讲社会主义原则。这些年暴露出的国企高管腐败、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企业改制过程中食洋不化、机制脱节带来的后遗症。在现实管理中,党委集体领导作用被边缘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也被严重削弱,所谓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名存实亡。习总讲,问题触目惊心,达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有的人侵吞国企资产就似探囊取物,如入无人之境。此类现象在传统国企管理制度下很难发生,而改制后权力集中、监督落空,如“火山喷发”而无法自我约束。这说明,从西方照搬来的那套服从私人资本利益及其代理人意志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可能自动适应公有财产维护、经营和管理的要求,相反,一旦与官僚利益集团、私有资本利益集团结合,极易变成一种“公权私用”的制度工具,为财产的“化公为私”提供便捷之径。铁的事实说明:国企改革不能脱离中国实际,简单照搬西方企业模式,丢了自己长期实践证明是管用的企业制度法宝。如果在这一轮改革中,继续削足适履、自废武功,只会重蹈覆辙,问题越来越严重。

习总在重要关头把握方向、指点迷津,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这就是说,“制度自信”要落到企业制度这个微观基础上,走切合中国实际的路子,绝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具体则用“底线”思维规范国企制度设计,防止颠覆性失误,突出抓住了两头:一头是抓“不变质”,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两个同步”(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四个对接”(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可以想知,如果被外资私资控制的企业是无法实现党的领导的,所以这一条实际上是给国企定性,是保证国企改革不改变国有性质、不走私有化道路的根本之策。另一头是抓“不流失”,即加强国资监督,防止国资流失。建立包括企业党委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全民“出资人”监督审计、党的纪检巡视监督,以及来自公众、媒体等的社会监督在内的国企法人治理监督机制,这些都写入了中央《指导意见》,让人们看到了一种阳光照耀下的新前景。抓住这两头,就抓住了关键。

二、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的国有经济理论问题

我国国企改革发展到今天,由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积累了很多矛盾。从整个国有经济运行全局考察,在国家宏观调控、所有者权利实现和企业经营管理这三个层面上,都存在着制度机制不顺的问题。我认为,要系统解决影响国企发展的实质性矛盾,就应该按照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总框架,下决心理顺关系,完善制度机制安排,系统重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治理体系。这就需要探索完善一系列相关理论。

1.完善所有制结构理论,解决在宏观层面分清主辅、公平对待、确保国有经济地位作用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和起支柱主导作用的国有经济,与处于补充地位、起辅助性作用的私资外资经济,地位作用是不一样的。即便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所有制结构中区分“老大”、“老二”也是天经地义,这与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一视同仁、条件公平是两回事。至今为止,官方理论表述上还存在着“有主体无补充,有主导无随从”的明显缺陷,改革以来国家政策导向上也长期存在着让私资外资经济受优待,而公有经济受冷遇、国有经济受压抑的状况。应该理直气壮地讲清我国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与非公经济之间是四种关系,即主辅关系、导从关系、竞争关系和共进关系,以利于从根本上纠正被扭曲的政策取向,构建起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有利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主导和支柱作用的法律政策体系。

2.完善国有经济产权制度理论,解决全民所有权的实现形式与真正的所有者对接的问题。多年来,“国企产权不明晰”的说法总是被当作舆论“大刀”向国企砍去,好像只有产权私有才算明晰。其实,国企产权属于全民,不存在不明晰问题,只不过“全民”由谁代表被搞混沌了,使得全民产权的实现形式长期处于不合理、不稳定并且被扭曲的状态。按理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是国企的“集体股东”,他们的意志只能由人民代表大会来代表,而不是政府部门。正因为全民所有者的财产权利被政府包办代替了,才造成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市场经济的“裁判员”与“运动员”不能一身二任,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既不能替代企业经营者权利,更不能取代全体公民的所有者权利,产权明晰首先要保证全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这个问题目前并没有解决。我建议按照“大集体”式的新型股份经济思维,探索和完善全民所有产权实现形式,包括国有资产作为全民共有资产,所有者作为“集体股东”要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分红权;资产处置决定权委托其法定代表机构即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理;国资经营管理权要同政府脱钩,向所有者负责,由人大设立专门的国资监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经营管理机构履行相应职责;并且在社会公开选聘,建立全民股权代表任期履职制度等6点建议。全民所有权实现形式只有真正和全民所有者对接了,老百姓才会真把国企看成自己的企业。

目前的改革,政府没有向人大交权,却向市场交权,提出政府职能要由主要管“企业”变为管“资本”。很多人把这条引申为今后国家就不管国企了,还说这是本轮改革最具实质意义的关键点。其实,这在理论上讲不通,在实践上极其危险!习总强调要抓好国企,抓好实体经济,怎么能不管企业呢?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基础和关键在于实体经济,不能光看资本增值数量,更要看资产实际质量。只重资本价值形态,不顾实物形态,一个大国经济就成了建在虚拟世界的空中楼阁。在市场经济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来都是相对的,任何国家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绝对分开,作为企业的主要股东,对企业经营不管不问,恐怕全世界找不到这样的傻瓜。如果政府一面取代全民所有者的财产权,一面又不负责任,只管资本运作,不管企业实体,而放权给新组建的国资运营管理公司,后者却并不具备全民所有权代表资格,只会更加造成真正的所有者缺位,后果必然是危险的。

3.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理论,解决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既适应市场运行又发挥社会主义优势的问题。全面汲取过去国企改制中生搬硬套、食洋不化,为腐败和低效提供制度性漏洞的教训,不仅对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完善资产监督机制需要细化落实,还应明确依法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仍然作为国企权力机构的组成部分,以及国企用工制度、按劳分配薪酬制度、职工持股分配制度等都需完善设计,使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元素全面有机地纳入国企法人治理制度之中。说到底,劳动者积极性是共产党执政之本、立国之本,也是兴企之本。国企法人治理制度还须保证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坚决听从党和国家召唤,迅速调集资源,高效协同发挥支援保障作用,救国济民于危难。流行的精英意见,不是要国企制度改革适应这些社会责任担当的需要,而是要改变社会责任担当来服从他们按西方模式设计的企业制度,岂不是本末倒置?中国国企应该有雄心壮志,走自己的路,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经济强盛发展的过程中去影响世界。

三、不能让供给侧改革的西化解读再次危及国企命运

结构调整讲了好多年,大家都赞同。但用“供给侧”这个舶来词概括,就引发近年被批臭的新自由主义死灰复燃,出现了两种不同指导理论的解读,反映两条改革道路的斗争深化,而国企首当其冲。在一些权威专家西化解读的语境下,很多国企再次陷入被动挨整可能被灭杀的境地。一些原先情绪跌落的私有化鼓吹者,现在好像又发现“新大陆”,注入“兴奋剂”了。这场供给侧改革清理重组,会不会导致国企私有化,会不会给劳动者带来并非“红利”而是“痛苦”的不堪命运?这正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疑惑和担忧的!

一是话语权很重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与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供给学派划清界限,是正确施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前提。从本质上讲,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外乎经济结构调整的一种表达方式,是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总体部署的组成部分,其政策思路是恪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则底线,体现对供给与需求关系的辩证把握,强调“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作用有机结合,从出发点到举措都应是彰显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而一些流行的权威观点,却把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读为西方供给学派的“现代版本”,政策主张上照搬里根和撒切尔的改革那一套,笃信市场万能,反对政府的必要干预,通过推动国企私有化和一系列“劫贫济富”政策设计来满足资本利益诉求,以求刺激私人企业增加有效供给和平衡政府预算。这种新自由主义改革,早就被历史宣告失败,也根本不符合中国国情。今天,必须厘清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西方供给学派的根本区别,决不能把适应需求的供给结构合理调整,演绎成新自由主义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的体制改革,引发动摇制度根基的“颠覆性错误”。

最近举行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就是典型。吴敬琏竟然否定习总反复阐释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说“供给侧改革应是体制改革”,不是“供给侧的结构调整”,其“司马昭之心”无非是要用“供给侧改革”的葫芦,卖全盘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的毒药!楼继伟认为劳动合同法是民粹主义产物,只保护劳动者,没有保护企业主利益,工资过快增长降低了投资意愿,不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下一步应该调整劳动合同法,体现劳资双方平衡。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把供给与需求对立起来,说这么多年来,始终从需求侧把社保看成是和谐社会的需求和福利,没有把它看成是影响企业竞争力、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所以供给侧改革就要改社保,改劳动法,不能搞福利,否则就没头了。可见都是里根和撒切尔那一套“劫贫济富”的主张,和习总讲的“共享发展”完全唱反调,这样做两极分化必然扩大,“中等收入陷阱”不可能走出,“十三五”全面小康目标只会落空。许多同志怀疑,“中国经济50人论坛”就是“共济会”的中国支部。联想到最近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主持,为《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诬蔑“狼牙山五壮士”败诉翻案搞的公开访谈,非常露骨地发表极右攻击言论,不仅咒骂“党史总不能纯粹靠谎言堆起来”,而且攻击“听习大大讲话”,就知道他的“底色是什么颜色”,说时局“现在改变不了”,但乐观估计只要几年“中国经济垮了”,就要让“没有兑现承诺的党下台”。最近一个时期媒体造势,一些权威专家讲“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就是清理“僵尸国企”,要冲破阻力,不要怕大批工人失业,那是改革必须的代价,与习总讲“国企要激发内生动力”不是一个调子。网上又盛传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的《中国急需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一文,公开宣传他的“消灭国企论”,认为“没有国企,中国将更加美好”,“要全民反省,开展一场新的思想解放运动”,“厘清公有与私有、人治与法治的迷思,告诉国民为什么要减少国有、破除国企垄断?为什么要减少人治、坚定地实行宪政与法治?”这些都不是偶然的,是一股变天势力,用心极其险恶!

二是对过剩产能要有正确认识。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辩证关系的科学原理,相对于资本需求的过剩不等于劳动人民实际需求的绝对过剩。生产过剩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无论是新自由主义政策还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内在矛盾,从而也不能消除周期性经济危机。但过剩又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没有过剩就没有竞争,没有进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市场经济的过剩问题,不存在需求与供给不可调和的矛盾,完全可以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办法,即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自觉调节处理社会主义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来避免造成那种生产力严重破坏和劳动人民深重灾难的危机后果。13亿人口的中国需求体量大得很,但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很不平衡。对城里人过剩的供给,对农村人并不过剩;对东部过剩的供给,对西部并不过剩;对富人过剩的供给,对穷人并不过剩。关键是不能忘记,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我们不能总是从资本所有者的利益扩张需求来评价供给过剩,如果真正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来评价,现在很多所谓“过剩产能”实际上可能还是短缺的。我曾经写文章说过,一面是工业“产能过剩”,要“清理淘汰”,一面是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连保命的抗震房都住不上,中国经济的供需结构究竟该怎么调整?我国西南地震多发地区,由于居民住房简陋,遇有中小地震也会造成人员死伤严重灾情,让海外不可理解,连台湾人都笑话。就是像江苏这样富裕的省份,苏北广大农村也普遍房屋质量很差,几乎没用什么钢材,这是小康水平吗?当年搞“彩电下乡”,就是解决彩电产能过剩的两全其美的好办法,现在就不能搞“钢材下乡”,让农村普遍盖起具备抗震能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房?难道中国只有把房子“炸掉”也不能让穷人住的资本主义一条路?再说,我国钢产量才人均500公斤,还不如70多年前美国的人均水平(近600公斤)。中国好多地区好多县还没通高速公路,现代化的桥梁隧道也不多,水泥钢铁过剩吗?如果真正把需求充分激发起来,会产生多大的带动效应?当然也需要从供给侧调整结构,发展高新尖产能,但也要看到不同档次的产品适应不同档次的需求,市场都是有限的,都去搞也会过剩。比较合适的提法,不应是破坏生产力的“去产能”,而是“化解滞销产能、改造落后产能”,这应该是常态化任务。中国市场是梯次化的,且容量和潜力巨大,完全可以用梯次化的办法来化解产能矛盾,带动产业结构有序调整转换,有步骤可持续地实现转型升级发展,避免灾难性后果。

三是不能把国企当“僵尸企业”处理。现在讲清理“僵尸企业”有两个误区,一是矛头直指实体经济,有“去工业化”之嫌,其实那些金融领域里包括易租宝、P2P等在内的非法集资企业,以及种种玩“空手道”的公司,才是最该清理的;二是把“僵尸企业”等同于国企,好像私企外企没有僵尸问题,这不符合事实。僵尸者,毫无生命价值也。一些专家和媒体拼命鼓吹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关闭“僵尸企业”,把国企卖给私资外资,让工人下岗。《财经记者报道》公开发文,鼓吹撒切尔夫人执政期间“英国私有化涉及了国内2/3的国企,经过一轮大刀阔斧的改革,英国经济整体效率得到显著提升”。问题是,如果国企是“僵尸”,变成“私企”就不是“僵尸”吗?如果变成私企就能搞好,国企自己为什么就不能搞好?道理讲不通嘛!历史证明,以处理“僵尸”为名卖国企,不但会带来大量失业问题,而且一旦开了口子,好国企也会被“僵尸”,为私有化创造条件。试想,华为碰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肯定不会说自己是“僵尸企业”,因为企业是大家的,大家都是股东,只会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共渡难关。国企就更没有理由说自己是“僵尸”了,如果国家有难,能说自己是“僵尸国家”吗?国企是全体人民的国企,是全体劳动者的国企,遇到困难不能出卖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走私有化邪路,要依靠工人阶级力量,发挥主人翁积极性,同舟共济,集智聚力,发奋图强,主动实现转型升级目标。政府也应该提供帮助。这次习总在全国人大黑龙江代表团讲话,强调“对国有企业发展,政府的作用更多体现在支持、扶持、杠杆作用”,同时“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要‘借东风’,激发内生动力”,这就与那些精英高官们对国企“甩包袱”似的清僵尸、去产能,是根本不同的供给侧改革思路。道不同,国企命运就不同!

四是调整经济结构不能只靠市场,政府不作为。政府引导,国企领头,市场大海上的中国经济船队才能朝着新航向前进。习总讲两只手的作用都要发挥好。吴敬琏却鼓吹,只要政府调结构,就是走老路,就不是供给侧改革。其实恰恰相反,供给侧结构调整不能完全靠市场,市场调节总是被动的、滞后的,要付出痛苦的代价,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不可或缺,在经济困难时期往往更具决定意义。回顾资本主义发展史,真正被证明比较成功的是30年代大危机后的罗斯福新政,那就是政府主导的供给侧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兴建公共工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战后几十年美国经济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今天要研究中国进入信息化社会、老龄化社会、生态化社会,以及全面小康和共富社会带来的居民新消费需求,把网络信息产业建设、新技术装备产业建设、节能产业和环保工程建设、老年社会化保障建设、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震地区抗震房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综合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摆上突出位置。有很多公共工程建设项目虽然近期资本效益不高,对私资外资吸引力不强,但对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意义重大,对相关产业发展的连带效应是巨大的,对刺激需求增长有后续长远价值,那就应该发挥政府投资和国企支柱作用,带动和引领整个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稳步发展。何况中央是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作为一个整体,要稳增长,需求侧和供给侧政府都得调控。如果政府撒手不管,中国经济发展还有什么希望?

五是必须真正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与供给侧改革相联系的是社会有效需求的提高,这就要求收入分配公平化。有一种论调认为,在经济增速减慢的情况下,只能降低劳动者收入,为企业减负,以保护和刺激资本的积极性,不能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如果按这种理论,只要有一天新常态,就一天谈不上缩差共富、共享发展,那还是人民希望的经济常态吗?其实,即便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战后调整累进税制和征收遗产税,提高工资、福利水平,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并不是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而恰恰是在经济危机萧条时期,国家为恢复经济发展才出面采取这些缓和劳资矛盾的手段。资产者对雇佣劳动者放松“金锁链”,从来都不是资产者发财时的良心发现,而是社会两极分化加剧后劳资矛盾斗争的结果。每一次社会收入公平化调节,都为下一轮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这也是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要求。我国事实也证明,越是经济扩张高速发展时期,贫富差距扩大越厉害。现在经济缓速后的结构调整,必然也是分配结构调整的最佳时机,如果没有分配结构调整,就没有真正的经济结构调整。过去那些年经济结构恶化是与社会分配结构的失衡直接相关的,从而导致资本的盲目扩张生产与劳动者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严重脱节;今天转方式、调结构,只有相应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改变社会贫富悬殊的失衡状况,让大多数劳动群众的收入多起来,支付能力提高了,市场消费需求才能真正提高,投资和生产才能在有效的消费需求引导下良性增长。否则,资本所有者口袋里的钱再多,没有劳动群众的购买力,市场也不会有出路。马克思揭示的资本运动及其经济危机的一般规律没有过时,财富分配不公平,经济发展就没有可持续的效率。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小康,不能指望用“平均数掩盖大多数”,必须真真切切地把“共享发展”落到实处。

(作者是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级研究员,国务院国资委国企理论宣传特约研究员;2016年3月9日完稿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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