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主题研讨会

赵少华:城乡融合发展与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改革创新

时间:2020-06-10 12:02:48 来源: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 作者: 点击数:841

中华文明的产生和发展, 始终伴随着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直至今日,“三农”问题仍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我出生在北京,是首都的“市民”,但是也在北大荒下过乡,从事过多年的农业 生产,对农村很熟悉,对农民有感情。因此,我在全国妇联 工作的时候,就很关注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问题;在文化部 工作的时候,也很关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收到参会通知以后,我对今天研讨会的主题作了一点调研和思考,谈一点个人的想法,和大家作个交流。我发言的题目是《城乡融合发展与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改革创新》,欢迎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


一、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是发展形势、发展思路、 发展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 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 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 代化。”这与近 20 年来党的“三农”工作思想是一以贯之、 一脉相承的。2002 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10 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从 02 年到 12 年,这 10 年间,我们始终坚持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理念。

今年 4 月 15 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正式印发;10 月 31 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城乡融合发 展”的提法。

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融合发展”,反映了发展形式的深刻变化,发展思路的积极调整和发展理念的重要变革。改革开放后的农村政策,源自于 1979 年 9 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允许农民因时因地制宜,经营自主的重要思想。40 年 来,这个政策始终是一脉相承的,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应该长期坚持,保持稳定。城乡融合发展是要将城市和乡村放在平等的地位,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文化、 生态、治理各领域的制度并轨、体制统一,逐步推进城乡之 间要素配置合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的目标。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乡村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日益显现,与城市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更加明显。城乡之间的差别,不仅是生产生活方式的差 别。与乡村相比,城市的社会结构更为紧密,分工更为细致, 资源利用效率更高,因而城市化是普遍追求的发展方向。

2011 年的中国内地的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城市化 率首次突破 50%,达到了 51.3%。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比例还是偏低的,2017 年我们国家的城市化率是 57.96%,而德国是77.26%、法国是80.18%、美国是82.06%、英国是83.14%, 而日本更是达到了 91.54%。乡村的城市化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还需要深入研究,但是在提高乡村的组织化程度这个问 题上还是能够形成共识的,而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则是有 效的、必要的基础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对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政府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对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研究也应该建立在这个大背景下。


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实现创新发展围绕新形势、新思路、新理念,我想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出“三个新转变”的建议


一是努力实现从生产主导型向贸易主导型的转变。此前, 农民合作组织大多数都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也有一部分延伸了产业链条,发展起了农产品的初加工和深加工, 但是比例不高,效果有限,多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 形式出现,仍然处于以生产型为主导的被动状态。进入新时代,在我们国家,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产业飞速发展,以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居于世界前列,全国性的市场已经形成,参与世界贸易的条件已经成熟,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应该开阔眼界,扩大规模,主动向以贸易型为主导转变,把市场存量变为发展增量,把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扩大到全县、 全市、全省,据我了解,湖南的黑茶、福建的白茶、云南的 普洱茶等都有这方面的发展趋势。湖南省安化县面积 4950 平方公里,人口 103 万,是集山区、库区、革命老区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近年来,安化县紧密依托资源 禀赋发展安化黑茶等特色产业,探索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 1529 家, 130 个省定贫困村都成立了 1 家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在推动 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重视紧跟市场需求,创造市场需求,用营销推介品牌,成立了国内首个县域经济黑茶产业离岸孵化 器,积极探索“互联网+”营销新模式,114 家专卖店入驻 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2018 年,实现茶叶加工量 8.2 万 吨、综合产值 180 亿元、税收 3.2 亿元,茶产业及关联产业从业人员达 35 万人,年劳务收入 38 亿元以上,其中贫困人口 9.4 万人年收入 9 亿元左右,安化黑茶成为区域内规模最大、品牌最响、综合效益最高、带动能力最强的富民主导产业。

二是努力实现从自然关联型向经济关联型的转变。直到现在,农民合作组织还是以本乡本土为范围,多数是通过地 缘、人缘、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主要是基于农耕生产方式 的传统社会组织方式。因此,在利益分配、契约履行、长期合作等方面都存在着与现代社会相矛盾、相抵牾、相冲突的问题,这是很多农民合作组织的投资人、组织者、合作方都深受困扰的问题。乡规民约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在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面前经常会“选择性失灵”。要建设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既要积极利用农民之间的这种自然关联,更要努力推进利益机制、法律关系、社会责任这种经济关联,提高 认识,形成意识,自觉自愿地遵守合作规则,以保证长期、 稳定、健康的发展。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是一个以回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上个世纪 90 年代, 化隆县农民迫于生计外出创业,到全国各大城市从业拉面行 业。现在,化隆人开的拉面店遍布全国 300 多座城市,数量达到 1.5 万家,全县从事拉面行业的有近 11 万人,年产值 100 亿元,“拉面经济”已成为脱贫致富的龙头产业。围绕 “拉面经济”等特色产业,化隆县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300 多家,带动了全县近 30%的农户。针对发展过程中,农民参 与意识、市场意识、科技意识、协作意识比较淡薄等现象, 大多数合作经济组织都存在内部组织不健全、财务制度不规范、民主管理机制不落实、经营运作不正常的问题,化隆县针对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小、弱、散”的实际,从队伍建设入手,创新培训方式,在加强学习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外出考察、现场培训、专题讲座、致富能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会 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组织管理、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综合水平,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生 产技术、懂市场营销、懂民主管理的骨干队伍,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努力实现从政府主导型向政策引导型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健全完善。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市场失灵和政府低效几乎是不可能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其作用规律和组织特点决定的。成立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的重要职能就是通过深入开展对政策 理论及具体政策的调查研究,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合理化政策建议,促进我国政策制订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我的观点是,对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只要市场能够合理配置资源的, 就要坚定不移地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不要过多、过度地干预,甚至不要盲目的支持、扶持,“行政泡沫”虽然很好看,但有时比“经济泡沫”更可怕,一些农民合作组织 在政府的“支持、扶持”下,急速扩张,在加速中失速,造成了“空中解体”。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本质上是经济部门, 政府的支持、扶持应该以政策引导为主,从改善基础设施、 营商环境入手,避免头脑发热、发展过快、势头过猛。至于成为扭曲政绩观的牺牲品的问题,就更是要不得的。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条件


一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我们党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 有良好的农村工作传统,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在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工作中,充分发挥上级和同级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 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

二是要优化营商环境。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尽快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从工业、商业领域向农业领域延伸,持续优化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开展文化建设。文化是软实力,是影响力,是长期发展的思想保证,是健康发展的观念保证。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深厚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重点强调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 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建设,为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的文化建设指明了方 向,也为开展乡村文化建设带来了政策利好。要抓住这一机遇,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宣传好、服务好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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