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研讨会

张东海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书记、董事长、总裁

时间:2021-12-06 15:08:36 来源: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 作者: 点击数:1592

坚持“四个不变”引领 

积极探索员工持股分配机制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1988年,靠5万元开办费起家,经过30年发展,现已成为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以铁路运输、煤化工为产业延伸的大型现代化清洁能源企业,拥有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74家,员工7100多人,资产超过1100亿元。

2001年,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了较彻底的股份制改造,国有股全部退出,伊泰集团转制为非公有制企业。转制以来,集团公司在党组织建设、全员持股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实践,现汇报如下:

一、坚持“四个不变”的办企原则,保证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2001年转制后,我们班子成员就反复琢磨思考一个问题:到底要把伊泰集团办成一个什么样的企业?企业机制僵化、效率不高的老路不能走,社会上个别私营企业那种以赚取利润为唯一目的的路子,更不愿意走。我们这群在党旗下宣誓、立志要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共产党员,在办什么样的企业这个问题上,绝不做与党的宗旨相背离、与人民利益相脱离、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违背的事情。针对转制时员工思想产生的波动,集团公司提出了继承和发扬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坚持做到“四个不变”,即坚持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集团公司党委是领导核心不变;坚持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方向不变;坚持依靠广大职工,充分尊重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宗旨不变;坚持为地方和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做出贡献的思想不变。我们认为,这是关系到伊泰集团发展方向、发展命运的原则问题,伊泰集团在组织生产经营、谋求企业发展中,要旗帜鲜明讲党的意识、法制意识、群众意识、社会意识,防止转制后企业和员工出现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

伊泰为什么要把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和建设摆到首要位置?这里我给大家分享两组数据。伊泰集团转制时有员工1836人,其中党员532名,占29%。目前,党员人数增加到1944名,翻了近两番。从2001年到2017年,公司年度先进工作者中,党员占比平均达到90%以上。这不仅说明党组织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更体现了党员在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了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经营管理中,伊泰集团形成了一套党政主要领导交叉任职的复合型领导体制,集团董事会9名成员中6名是党委委员,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部门行政一把手同时担任支部书记或总支书记,“一肩挑双职”。既理顺了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经营管理结构的关系,又确保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凡关于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高管任免及涉及员工利益等重大问题,必须首先在党委会上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党委的决策意图得到高效贯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安全环保组织生产,“不违规、不违法、不打擦边球”的红线和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并严格遵守。

正是遵循了这样的办企思想,公司转制后,顺应了市场经济规律,规规矩矩、实实在在抓生产、搞建设,经济效益和质量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后,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煤炭需求增速放缓,清洁能源替代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伊泰集团从理念、认识到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主动适应市场,认真执行减量化生产,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维护市场稳定。在落实去产能任务的同时,持续践行诚信经营,不为利益所惑,以中长期合同为主要营销模式,兑现率达94%,居行业前列。2017年公司生产煤炭5900万吨,先进产能占比超过95%,利税126亿元。截至目前,累计上缴税费近660亿元,为抗震救灾、扶贫济困、医疗教育等公益事业捐资超过10亿元。伊泰集团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煤炭、煤制油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在地方煤炭企业中,率先走煤炭转化清洁利用的路子,先后投资300多亿元进行煤间接液化国家能源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化实践,形成了从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专业人才储备、催化剂产品生产和大型化工装备制造的产业化支撑体系,为神华宁煤、山西潞安国内多个百万吨级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提供核心技术和人才支持,带动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煤间接液化产业发展,推动煤炭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在120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投料3个月达到满负荷运行,创造行业奇迹的基础上,伊泰向高端精细化学品方向延伸,实现从基础原料到清洁燃料,再到精细化学品,再到功能材料不断转化和跨越,提升了公司竞争力,为我国煤炭清洁利用和绿色转型作出新的努力。集团公司先后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二、探索全员持股的分配制度,努力实现员工的共同富裕

自1998年伊泰集团探索全员持股的道路至今,已整20年时间。其间经过三次大的股权改革。

第一次,1998年,当时的伊盟盟委、行署推出产权制度改革方案,鼓励企业职工持有企业股份。伊泰集团通过改制形成了国有股占63%,职工股占37%的股权结构,职工第一次分享到资本的收益。

第二次,2001年,鄂尔多斯市委、政府决定国有资产全额退出,伊泰集团全面转制。为此,伊泰集团全员买断身份,个人出资,委托31名员工为股东,注册成立了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伊泰集团公司99%的股份,其余股份为三家企业法人所有。目前,伊泰集团有2313名员工持有该公司股份,其中管理层、员工层持股比为50:50。

第三次,2009年,伊泰集团为解决新进员工因无股份而产生的“贫富不均”的问题,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成立了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伊泰集团有5429名员工持有该公司股份,其中管理层、员工层持股比为39:61。

经过三次股权改革,伊泰集团7100名员工中有76%的员工持股。股权改革为广大员工带来了丰厚收益。2017年,持有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员工平均股权分红达15.6万元,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平均股权分红收入达2.8万元。经统计,近10年集团公司发放员工收入约196亿元,其中分红收入达112亿元,占到57%。

推行员工持股分配制度这些年,伊泰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其中有市场大环境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企业经营机制的作用。我们有以下感受:一是员工持股分配制度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的协同增长。在传统企业中,劳资主体双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利益群体,又各自有明确且不一致的利益诉求,存在利益冲突。伊泰集团推行员工持股,从根本上统一了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劳动者与企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由过去单一的劳动者身份变成了劳动者和所有者双重身份,成为有产者。“我的伊泰我的家”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心声。由于股权是终身的、可继承的,因此连员工家属都希望伊泰长久发展,打造出“百年伊泰”。二是拓展分配领域,促进共同富裕。伊泰集团的分配制度将按劳分配拓展到按资分配,在处理公平与效率两者关系上更加重视公平。比如,我们向所有员工敞开入股的大门,只要工龄满两年的员工就可自愿入股,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其实就是考虑了员工在企业内部再次分配中的比重,从而缩小了普通员工与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带动共同富裕。鄂尔多斯银行界对伊泰员工实行“免担保贷款”,只要是伊泰员工不需资产担保,就可获得信用贷款。用银行同志的话说:“伊泰员工有恒产,贷款还得起。”伊泰员工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我们认为,这样的分配制度才是劳动者所企盼的,是他们的根本利益所在。三是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机制。通过推行员工持股分配制度,集团公司在实施煤炭技改三年攻坚以及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中吸引了大批煤炭、煤化工领域优秀人才。累计引进采矿、机电、一通三防、地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473人,其中,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学博士生导师翟德元、知名地质专家马茂盛等人才相继加盟伊泰。引进煤化工方面专业技术人才1141人,其中,中科院煤间接液化首席科学家李永旺及其团队加盟创业并设立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煤炭、煤化工等板块博士、硕士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329人,建成煤基新材料研究院1个中心,3个实验室;伊泰无煤柱自成巷技术研究与推广院士工作站和伊泰煤矿开采与岩层控制技术及应用院士工作站,为各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三、困惑和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全员持股的路子遇到了困难。依据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非公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只允许2006年以前成立的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之后设立的超过200人公司不在规范的范围。伊泰持续发展,员工队伍不断壮大,按照现有的股权激励办法,股东人数还会增加,突破股东不能超过200人的限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我们认为全员持股就是一种有效的分配和产权激励形式,这是伊泰集团在20年实践中摸索出的一条路子,员工们也拥护。希望能行得通、走下去,而且能在政策上有支持。恳请各位领导,专家能够给予关注、指导和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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