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一体化研讨会第五次会议

宁夏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 徐建平

时间:2017-05-23 15:50:05 来源: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 作者: 点击数:1583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  创新土地股份合作经营

增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动力


宁夏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 徐建平


叶盛镇五星村地处青铜峡市北部,与永宁县接壤,辖10个村民小组,688户2862人,耕地7328亩,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00元,位居叶盛镇之首、青铜峡市前列。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村党支部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这一目标不放松,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促和谐惠民生”的责任意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机制为突破口,团结和带领广大村民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各项事业齐头并进,走出了一条强村富民的新路子。先后荣获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村”、“民族团结示范村”等多项称号。

一、主要做法

(一)转变思想观念,做强支部班子建设。

五星村是青铜峡市传统的农业村,产业主要以粮食种植和奶牛养殖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的空间越来越窄。多年来,村集体既没有创收项目,也没有经营积累,村级日常开支大,历史欠账多,严重制约了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村“两委”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以实施基层党建“强龙工程”为契机,大力创新方法举措,汇聚发展合力,在完善土地经营权上找路子。2014年,村集体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800亩种植优质水稻,年底除兑付农户每亩800元土地流转费外,合作社实现纯收入16万元。虽然种植专业合作社解决了村集体增收的问题,但农户参与集体经营管理积极性不高,农户普遍从土地上再次获得收益的难度较大。为此,村“两委”积极探索,在保证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借助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既要增加村集体收入,又要二次增加农民土地收益的新路子。经过多次酝酿,成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想法在村“两委”班子内部达成共识。

万事开头难。村上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想法一经公开,一些群众担心“回到大集体,村集体把土地收回统一经营,影响自身收入”,还有一些群众嫌麻烦,对搞土地股份合作思想上不理解、行动上不配合。为此,“村两委”组织在全村开展“解放思想、深化土改”讨论活动,集中发动,村干部挨家挨户向农户讲解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机制和运营模式,讲入股合作社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好事,群众能得到更多的实惠,打消群众思想顾虑。同时,村干部带头将自家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与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领取股权证,将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在村干部的带动下,部分农户将自家土地入股合作社。村“两委”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农民集体双增收。

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由物权转变为资本,以股份的形式确认,入社农户除享受自身承包土地股份的保底一次收益(地租)分配外,还享受村集体资产和合作社(土地)经营收益带来的二次浮动分红。2015年,合作社首期入股农户218户,设置总股权1746股,股本金额144万元。入股分两种形式:一是社员股,以入股农户为单位,股份份额以入股农户土地面积确定,每亩为1股,折价830元,股权数为800股,股本金额66.4万元,占股权总数的46%;二是集体股,入股数946股,股本金额77.6万元,占股权总数的54%。集体股由财政部门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村集体“三资”和机动地、社会帮扶资金等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的多元化,不但盘活了农村土地、村集体“三资”和各级支农资金,还把农民从一家一户的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让农户既不担心种地、又不担心收入,放开手脚从事其他产业,年轻力壮者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的就地在合作社务工,大大拓宽了群众的增收渠道。年底合作社盈利18.3万元,兑现股东红利14.5万元。农户入股土地收益加二次分红达到每亩913元(保底收入地租830元,每股分红83元),村集体收入累计达到110万元。

看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效益,2016年,50户群众主动找到合作社,要求将他们的530亩土地也入股到合作社,合作社入股土地面积累计达到1330亩。入股土地面积增加了,种什么是问题,如果还是按照传统方式经营,收益是有保障,但效益不高。为此,合作社和村“两委”深入思考、认真谋划,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高效农业。建设育秧大棚50栋,种植优质富硒订单水稻1200亩;投资100万元新建大弓棚100栋,栽种反季节韭菜;投资8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6000平米的粮食晒场及储粮仓和农机服务为一体的服务中心,成立村农机服务公司,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当年村集体收入达到150万元,入股社员每亩土地收益924元(地租840元,每股分红84元)。

(三)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办好惠民利民实事。

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行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既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村集体有了积累,就可以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村上将集体“三资”入股收益的90%用于投资建设村级道路、渠道维护、阵地建设等村级公共设施和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建立了党内关怀基金,为全村60岁以上老人缴纳医疗保险,为留守儿童建设“七彩小屋”。村里依托合作社建立了规模化农业园区,形成连片优势,争取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事一议”等项目,对村级沟渠田林路进行了全面整治,彻底解决了群众十多年生产、排灌难的问题,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村支部又把精力转向民风建设上,坚持农村发展推进到哪,思想政治工作就跟到哪,让群众既物质富裕又精神富有,利用冬闲和节假日开展“道德讲堂、好邻居、好婆媳、好家庭”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活动,在全村营造了一个崇尚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现在,村里外出打工的多了,闲在家里赌博的少了;学科技学技术的多了,搞封建迷信的少了;孝敬老人的多了,吵架拌嘴的少了;参加村集体活动的人多了,对村集体的怨气少了。

(四)加强民主管理,增强村级组织公信力。

群众不怕不公正,就怕不公开、不透明。合作社成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董事由股东代表大会从股东代表中选举产生,负责制订和实施合作社发展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审定合作社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报告;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大会从股东代表中选举产生,监事会人员与董事会成员和财务负责人不能相互兼任,监事会负责检查监督合作社社务、财务和经营活动。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管理由村民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群众不怕吃亏,最怕不公平,尤其是对低保救助、惠民政策补贴、义务工出工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关注。为了村上决策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村上成立村代会和村监会,严格按照“八步议事法”开展工作。2016年,对申请办理低保的118户群众,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公开进行评议和投票表决,最终让10名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了低保救助,杜绝了人情保和关系保。开通了手机短信平台和党员微信,将本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告知,规范了以党务、村务、财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务”公开,对村组干部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通报。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由村干部包揽村务的做法,把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变成了村代会的决议,使群众真正成为了当家人。土地入股合作社,群众有盼头,村干部有干头,集体有赚头,把日渐疏离的群众和村集体紧紧联结在了一起,村民的人心齐了,村干部的干劲足了,村集体的公信力强了。3年来,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的32人,最小的23岁,最大的60岁,加入党组织的12人,党员队伍中出现了你追我赶、争当先锋的可喜变化。村支部连续多年在全镇考核中名列第一。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的按照“四个一流”的党建目标要求,大力实施“强龙工程”,继续深化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动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年内成立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新增入股面积1500亩,种植优质富硒订单水稻2200亩,建设永久性蔬菜基地500亩。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投资120万元建设大米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力争到2020年将全村70%的土地入股,合作社纯收入累计达到300万元。在全镇乃至全市率先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几点体会

经过近几年合作社的运营管理,一方面全国、全区到我们五星村来观摩的人越来越多了,村干部脸上有光了,群众心里高兴了。另一方面,村集体经济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我们切实从中得到了好处。下面我浅谈几点体会:

一是“三权分置”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有效途径。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合作社,符合中央提出的农村土地改革“三权分置”精神,从农业供给侧结构的起点入手,以股权形式把分到一家一户的土地集中流转到合作社,实现了从“统”到“分”再到“统”的良性循环,既维护了土地集体所有属性,又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股权化、股权货币化。

二是“地权平等”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30多年前的“大包干”将农村集体土地按农民家庭人口进行了平均分配,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地股份制以“地权”变“股权”,不论贫富1亩1股,农民、股民、社员“三位一体”,按股分红。依靠群众的土地,通过集体资源和资产折股经营,集体收益公平分配,农民没有怨言,从根本上体现群众的意志和群众的主体地位。尤其解决了一部分农民因婚丧嫁娶地位不均、老弱病残等农村弱势群体无力通过经营承包地增收的愿望,确保不让一名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

三是充分发挥“火车头”作用是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关键。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村党支部领办的,党支部支持和保障合作社按章理事,村党支部书记以股东身份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进入理事会并兼任合作社法人代表,实现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村里的各项惠民政策都是通过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实施的,群众既是社员又是监督员。我们五星村发展的实践证明,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必须突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和政府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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